北师大二附中官微

二附中校友基金会

【学生会简介】


凝聚、专业、高效——第十一届团委、第十六届学生会

北师大二附中第十二届团委、第十七届学生会于2014年10月两代会后当选。新队伍,新气象,新一任团学干部将全力以赴为同学们更好地服务。加强日常工作,完善内部机制,走近每一位同学——这里,定会是全校同学收获心智成长的沃土,凝结多彩回忆的乐园。

北京师大二附中学生会章程

修正案

(2013年11月9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北京师大二附中学生会是在校党总支和校行政部门领导下,校团委指导下的学生自治组织。北京师大二附中学生会参加中华全国学联和北京市学联,为团体会员。

第二条  本会坚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谨遵“笃志、博学、质朴、方正”的校训,努力实现“三兼优一发展”的培养目标,团结、领导和组织全体同学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

第二章  会员

第三条  凡在本校注册学习,承认本会章程的学生均为本会会员。

第四条  会员的权利:

一、在本会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表决权(休学及留校察看者无此项权利)。

二、享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三、享有对本会各项工作进行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四、享有通过本会对学校的各项工作进行建议、批评和监督的权利。

第五条  会员的义务

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遵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北京市学生联合会章程,遵守校规校纪。

二、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三、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完成本会交给的各项任务。

第三章  组织和职责

第六条  本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

第七条  全校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学代会,下同)

一、全校学生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会员通过本会行使民主权利。

二、学代会由上一届学生委员会负责召集,每两年召开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经学校批准,可适当延迟或提前召开。

三、学代会代表名额及其分配由上一届学生委员会提出,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代表对会员负责,受会员监督。

四、学代会听取和审议上一届校学代会执行委员会(简称:学生会,下同)的工作报告,制定和修改本会章程,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委员会,讨论代表提案及其他重大事项。

五、学代会召开时,须有五分之四以上代表参加方可进行。半数以上与会代表通过的决议方为有效。对于《北京师大二附中学生会章程》的修改决议须五分之四以上与会代表通过方为有效。

第八条  校学生委员会

一、校学生委员会是学代会的常设机构,由学代会选举产生,对学代会负责,在学代会闭会期间,代其行使权利。

二、校学生委员会选举主席1人,副主席2人。主席、副主席组成执行委员会主席团,具体负责本会工作的开展。

三、校学生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学期举行一次,听取和审议学代会执行委员会和学生委员会监察部工作报告,在必要时可对学代会执行委员会进行调整。学生委员会全体会议由主席团负责召集。

四、学生委员会监察部是学生委员会直属监督机构,负责收集同学对学代会执行委员会工作的意见、建议,审核学代会执行委员会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工作效果,监督学代会执行委员会各职能部门工作,保证其高效运转。

第九条  学代会执行委员会(学生会)

一、校学生会是本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学生委员会日常工作,其工作对校党政及产生它的学生委员会负责。

二、学代会执行委员会由主席团和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以例会的形式商讨和开展工作。

三、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由主席团从学生会会员中聘任,优先聘任学生委员会委员。

四、如学生会主席出现缺额,由负责日常工作的副主席代行其职责,直到学生委员会选举产生新的学生会主席。

五、在学代会闭会期间入学的会员,根据学生会工作的需要,由所在班级、年级推荐,可进入学生会工作。

第十条  学生会各职能部门

一、学生会各职能部门是学生会的日常工作机构,负责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各项活动,并指导班委会工作。

二、学生会下设:学习部、文体部、生活部、外联部、宣传部、三色帆电视台、《三色草》校刊编辑部、网络部。

主要职责:

学习部:配合学校开展各种学习活动,激发同学学习兴趣,提高学习能力,培养创新思维。

文体部:开展各种富有特色的文体活动,丰富同学的课余文化体育生活,提高同学的艺术修养和身体素质。

生活部:定期收集和整理有关学生在校生活方面的提案,反映同学的意见和要求。协助后勤部门、医务部门和宿舍管理部门搞好学校餐饮工作、健康工作和宿舍管理工作,为全校同学的学习与生活创造良好条件。负责学校的值周检查工作。

外联部:负责学生会与校外各界的联络工作,对外宣传学校形象,为学生会其他部门的工作联络知识、技术、资金支持。增强与校内各学生团体的交流,积极为广大同学提供广泛的社会实践机会,锻炼和培养同学们的社会适应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

宣传部:大力加强对学生会自身职能和形象的宣传,配合学生会各部门,对学生会工作的全过程进行充分的宣传报道和资料汇总,为网络部、电视台和校刊的工作提供支持。

三色帆电视台、《三色草》校刊编辑部:充分利用各自宣传平台,多层次、多渠道地做好学校及学生会自身的宣传工作以及其他必要的宣传工作。

信息部:整合学生会内部信息,负责各部门之间信息联络工作;充分利用学校数字化网络平台,开展学校及学生会的宣传工作;借助公众互联网媒介平台,积极扩大我校学生会的影响力。

第十一条  学生会秘书长

本会设秘书长1人,聘请学生处或校团委专职教师兼任,代表学校指导学生会开展工作。

第十二条  学生会的基层组织

班委会是学生会的基层组织,在班主任老师领导下和学生会指导下开展工作。

班委会设班长1人,委员若干人,由全班同学民主选举产生,并上报学生处批准,学生会备案。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本章程的修改权归北京师大二附中学生代表大会,解释权归校学生委员会,细则制定权归学生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