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师大二附中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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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根签证

信息来自: 发布时间:2013-04-17 点击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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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欧洲经济,政治一体化的进程加快,德国,法国,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五国于一九八五年在卢森堡的申根(SCHENGEN)签署了协调欧共体国家安全及难民事物的协议—申根协定。此外加入该协议的国家不断增加。西班牙,葡萄牙,意大利以及后加入欧共体的奥地利也先后在该协定上签字。这样欧共体就有十个国家成为申根协议国。简称申根国家。申根协议是协调各国安全及难民事务的重要依据之一。

  根据申根协议的规定,申根国家取消了其国家间的边境检查,但加强与非申根国家间的边境检查,同时加强了各申根国家警察机关的全面合作。对于各申根国家给予非欧共体成员国公民的有效签证 ,则给予承认及通行之便利。

在欧元区里行走只要是申根国的签证就没有问题了。

  现已有德国、法国、意大利、奥地利、希腊、西班牙、葡萄牙、荷兰、比利时、卢森堡、瑞典、挪威、芬兰、丹麦、冰岛共十五个欧洲国家执行《申根协定》。根据该规定:上述十五个国家可以为短期往返访问的外国人签发"申根国统一签证",(以下简称"申根签证"),得到其中一国的申根签证,可前往其它申根国家访问,无需其它签证。这十分有利于我们出访的签证申请工作,但同时也要注意"严禁利用申根签证的便利搞公费旅游"。

  "申根签证"的具体申请规定如下:

  (一)只前往某一申根国家,应申办该国的签证。

  (二)过境一申根国或几个申根国前往另一申根国,应申办另一申根国(入境国)的签证。

  (三)前往几个申根国,应申办主要访问申根国(主访国)或停留时间最长的申根国的签证,并要附上其它申根国带名单的邀请信,在签证申请表停留期限一项中必须将在各申根国停留的时间累加填写。

  (四)无法确定主访国时,应申办前往的第一个申根国的签证。

  (五)各国颁发签证所需的材料要求不变,必要时受理国可要求提供附加材料。

  (六)申根签证不能逐个国家申办,须统一在某一申根国办理。

(七)根据《申根协定》,办妥一国签证克进入其它申根国,被一国拒签意味着被其它申根国拒签。

以丹麦为例:http://kina.um.dk/zh-cn/travel-and-residence-cn/visa-to-denmarkcn/general-knowledge-about-schengen-visacn/